总收益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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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月1日审核后变可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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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提现至银行卡:
提现减号 提现加号

提现

注意:应国家相关规定,您的提现收益平台将会为您进行报税

满10元可提现,每月13号之前提现当月结算,13号之后提现下月结算

每日签到赠送0.01元,连续签到10天,

额外赠送0.01元,已连续签到0

用户服务协议X

尊敬的用户,您好:

由于业务关系调整,从2025年7月起,360有钱联盟将委托河南跃虎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其相关业务需求。您将以自由职业者身份通过河南跃虎科技有限公司承接360有钱联盟相关产品/服务的推广业务。本次变更只是更换合作机构,对于有钱联盟平台内您已有的各项收益,以及平台付款相关规则(如付款时间,到账时间,提现方式)都没有影响,不会发生改变。

您通过本页面点击确认同意按钮,即表示:

1.您同意终止与三六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360有钱联盟推广服务协议》及《360有钱联盟推广服务协议—业务合作规范》,认可您、360有钱联盟及河南跃虎科技有限公司三方以前述新关系开展后续合作。

2.您同意基于历史数据结算等财务需求,由三六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继续留存您的个人信息(包括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信息)。

3、三六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更新本平台推广规则,最新版本详见《360有钱联盟平台推广规则》。

4、本次合作机构变更协议签署,将于 2025年9月1日零点截止。届时针对尚未同意本协议的用户,我们将暂停支付您推广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并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您。待到您登陆官网手动签署本协议后,恢复付款。

详细协议内容如下:

自由职业者服务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我司”):河南跃虎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121MA9KM9LR0C                              

乙方(以下简称“您”):您

身份证号码:

提示条款:

欢迎您与我司签署本《自由职业者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并为我司合作伙伴(以下简称为“合作公司”)提供相关服务。

【审慎阅读】为维护您的自身权益,在您点击同意或书面签署本协议之前,请认真阅读本协议,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权利义务条款、法律适用和管辖条款。上述条款以粗体及下划线标识,您应重点阅读。

【签约】当您按照提示填写您的个人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申请或书面签署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我司达成一致意见并成为我司的合作人员,此后您不得以未阅读/不理解本协议内容或类似言辞做任何形式的抗辩。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请您立即停止任何的申请/注册/或书面签署程序。

【合作关系】您是依靠自身的经验或技能,自愿独立承揽项目,自我雇佣、自我管理、自担成本、自负盈亏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您与我司通过本协议建立业务承揽合作关系,您与我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劳务、雇佣等法律关系,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您知悉并确认】

1.本协议项下的自由职业者(即您)仅限于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2.您与我司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或其他类似的劳动劳务人事相关法律关系。

3.您基于本协议向我司合作公司提供服务,获得生产经营所得,您应缴纳的个人经营所得税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相关税费由我司负责直接进行代征。

【风险提示】

一经发现您涉嫌违反以下任一约定的,我司有权终止服务并上报税务机关及其他相关国家机关,税务机关及其他相关国家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

1.军人、公职人员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禁止从事兼职或经商的人员,严禁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

2.公司雇员等其他与公司具有劳动/劳务合同关系、或其他类似的劳动人事法律关系并从与其有前述关系的公司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人员,严禁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该类人员因从事生产经营而从非与其有前述关系的企、事业单位所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可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

3.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等其他从所属公司取得收入的人员,一律严禁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该类人员因从事生产经营而从非与其有前述关系的企、事业单位所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可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

如您因违反以上任一约定发生的仲裁/诉讼,与我司无关,您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而给我司造成损失的,您应就我司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协议条款:

根据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双方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由您为合作公司提供相关服务事宜订立本服务合作协议。

1.服务内容

1.1 因我司与合作公司服务合作需要,特选用您按照我司与合作公司相关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关服务。

1.2 您应保证按照我司与合作公司相关合同要求规定的标准完成服务,如果您未按标准完成服务或服务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则您有可能无法获得或无法全部获得该项服务对应的生产经营服务费,如因您服务的质量问题给合作公司及我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后果,并赔偿由此给我司及合作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3 您承诺和保证,您具有提供本协议服务所对应的相应资质和专业能力,您依据本协议约定收取相关费用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若依据相关规定,您提供的相关服务和收费,应通过所在机构或以其他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则您自行负责办理全部事宜,若因您的自身原因未办理前述事宜,则您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后果,并赔偿由此给我司及合作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协议效力

2.1 您的签约信息(包括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以您提供的信息为准(包括但不限于线上提供或线下提供)。您承诺并保证您所提供的签约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以免影响您和我司之间的《自由职业者服务协议》效力。本协议条款若在我司授权的网站上发布,自您线上点击确认之日起生效;若为书面签署,自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2.2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限届满,双方应另行签署新的协议;若双方未签署新的协议,而以实际行动继续合作的,视为双方同意协议期限顺延直至按照本协议约定终止或解除时为止。

2.3 本协议在发生下列情形时自然终止:

a、 经合作公司事先同意的情况下,您主动退出服务的;

b、 合作公司终止或变更业务模式而不需要您继续履行本协议的;

c、 合作公司认为您不适合继续提供服务的;

d、 我司和合作公司解除合作的;

e、 其他原因导致本协议不再继续履行的。

3.我司的权利和义务

3.1 您应根据我司的安排为合作公司服务,服务期间您应遵守合作公司有关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合作公司可根据自身的运营要求制定具体工作安排,您应予遵守。

3.2 我司将按合作公司的相关规定与合作公司共同对您为合作公司提供服务的服务成果进行验收。

3.3 我司应按约定及时向您支付费用。此处您应明确:您作为我司的合作人员,在合作公司正常向我司结算情况下,您的相关费用结算将由我司完成支付,您不应向合作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主张任何费用。您通过合作公司渠道发起的提现/或任何申请支付的行为,均视为向我司发起,而并非向合作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发起;若合作公司未向我司进行结算,我司将亦不向您支付任何费用。

3.4 您同意授权我司以及合作公司,为提供费用结算服务需要而获取您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信息、实名登记手机号码、银行账户相关信息、以及双方本次签约的协议等,并将您的相关信息提交第三方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进行身份验证,且该授权不可撤销。若您提供任何错误、虚假、失效或不完整的资料,或者我司或合作公司有合理的理由怀疑资料为错误、虚假、过期或不完整,我司或合作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对此我司或合作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您承诺并同意负担因此所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若因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我司或合作公司需要您补充提供任何相关资料时,如您不能及时配合提供,我司或合作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4.您的权利和义务

4.1 您应按时尽责地完成我司以及合作公司要求的服务内容,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财产权、人身权、肖像权、隐私权、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益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或有悖于公序良俗的内容。

4.2 协议期内,您应在我司以及合作公司许可范围内使用本协议有关的商业信息;协议期内以及协议终止后,您均有义务对双方合作的有关协议及合作过程中知悉的我司、合作公司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书面许可,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它方披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否则,因此导致我司及/或合作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损失,由您负责赔偿。

4.3 除本协议事项外,您不能以我司及/或合作公司的名义开展任何与完成约定的服务任务无关的业务或活动。

4.4 若相关服务通过合作公司指定的网络平台提供,或者合作公司指定的相关网络平台备案,合作公司指定的网络平台可能将要求您签署、点击电子协议,您同意点击签署。您点击确认后该协议将对您产生法律效力。

4.5 若您被我司的合作公司要求提供本协议约定之外的服务,或被我司合作公司推荐给第三方提供服务,您知晓您可能与其存在事实或法律上的人事劳动或劳务关系,您有义务告知我司并应拒绝合作,否则您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我司全部经济损失。

4.6 您与我司合作服务时,名下登记为个人经营所得收入项,全平台个人经营所得年收入累计不得超过100万元,因全平台个人经营所得年收入累计超过 100 万元的原因,引起相关税务稽查补缴税款,您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我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5.服务费用的支付

5.1 我司将根据合作公司确认项目的服务人员、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向您支付生产经营所得服务费用(下称“费用”)。由于您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时长等情况不同,对应费用可能会呈现浮动,您清楚并了解该等浮动为正常情况。我司以人民币形式向您支付费用,您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费由我司负责直接进行代征代缴。

5.2 您应向我司提供以您本人实名注册的对应账户信息,以及相关必要的证件。若具体账户信息在指定的网络平台在线提供的,以您在线提供的信息为准。

5.3 我司费用支付以您提供的收款账户为准,因您提供的收款账户不实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如您账号变更或发生不可用等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我司或在合作公司指定的网络平台进行变更操作,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您自行负责。

5.4 我司无义务承担您任何社保福利待遇,也无义务负责您的任何医疗及保险费用,相关费用由您自行承担。

6.违约责任

6.1 您充分知晓并确认您与我司、您与我司的合作公司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或其他类似的劳动劳务人事法律关系,我司及我司合作公司无义务承担因劳动劳务人事法律关系引起的各项法律责任。如您被我司及/或我司合作公司要求遵守相关劳动劳务/人事管理制度,或履行劳动/劳务合同义务的,您有权拒绝且不视为您违约,否则您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而给我司、我司的合作公司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用、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赔/补偿金及其他费用等),您应予以全额赔偿。

6.2 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如有违反,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及时改正;造成对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6.3 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彼此不负赔偿责任,但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尽最大努力进行补救。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黑客事件、大范围电信事故等。

7.协议的终止

7.1 发生以下情形时,本协议终止:

a. 协议期限届满或任何一方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对方要求终止协议的,但您要求终止协议应事先获得合作公司的同意并不得影响合作公司的运营;

b. 一方违反协议约定,且违约方在非违约方书面通知后 15 日内仍未予改正的,非违约方可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

c. 您如未能达到我司的要求,我司在服务成果验收时将给予警告;此后如仍发生类似情况的,我司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7.2 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已经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向您支付任何费用。

8.涉税事务委托授权

您/本人委托我司代理本协议交易项下的涉税事务,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代缴税款、代开发票和代开个人完税证明。

您/本人确认我司根据本协议授权提交的相关申报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您/本人确认与我司及我司的合作公司不存在法律上和事实上的人事劳动关系,不属于我司及我司合作公司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个人,也并非其股东。

9.其他

9.1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败诉方应赔偿胜诉方因该等仲裁产生的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公告费等各项支出。

9.2 我司有权根据业务需要修改本协议条款

(以下无正文)|

甲方:河南跃虎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